先“入库”再“补助”!今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这样申请

2020-07-03 17:07:05   来源:    浏览:130

2020-07-03 10:52:50 大众网   作者: 蒋甜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要求,今年起,企业申请国家生态环保资金支持,要先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未入“库”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资金支持。为统筹做好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立工作。有相关资金需求的单位可根据要求,随时提报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入库。

哪些项目可以申请入库?

具体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以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项目实施对大气污染减排或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有直接贡献,与本级人民政府编制的总体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措施一致。

二是项目技术路线科学、环境效益良好,主体工艺成熟、高效、适用,工程绩效明确、量化、可考核,项目建成后能够可持续运行。

三是项目建设内容描述清晰、真实可靠,污染治理类项目应明确计划采用的技术、深度治理要求;淘汰类项目应明确淘汰的设备、生线具体信息,确保不具备复产条件;能力建设类项目应明确建设项目的详细内容、购置设备的具体类型和数量等;企业集群综合整治项目应明确整治方案、具体措施、治理要求等。

四是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成熟度达到入库要求。要求必须已经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且已经获得批复的项目。

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别?

资金重点支持燃煤锅炉整治、工业窑炉治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VOCs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控制等项目。

1.VOCs治理项目,仅支持成熟高效的处理技术,包括更换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RTO、RCO、CO及活性炭吸附(含脱附工艺或及时更换)治理技术等。医药化工类企业储罐推荐由固定罐改为浮顶罐或加装回收装置,含VOCs废水采用密闭处理。

2.移动源项目要围绕“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内容和指标明确,可考核。

包括:机动车路检路查、油品环保指标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测等监管设备购置。

哪些项目不能申请?

1.燃煤污染控制: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渠道支持或价格补贴的项目,如可获得电价补贴的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无详细信息的锅炉淘汰类项目;建设内容描述不清晰的项目;洁净煤生产利用项目等。

2.工业污染治理:未明确治理技术和治理目标的项目;企业达标排放改造项目;采用非成熟高效治理技术的项目;烟气脱白(烟羽治理)项目;恶臭治理项目;“三同时”项目等。

3.移动源污染治理: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油品升级项目、充电桩项目;老旧柴油货车尾气改造、淘汰补贴等。

4.其他不予入库的情形:道路及工地扬尘治理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燃气管网、供热管网、电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获得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他与大气污染防治关联性不大的项目或成熟度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等。

申请入库需提报哪些材料?

(一)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工程类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及其批复或备案文件,能力建设项目应提供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淘汰补贴类项目应提供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确实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项目应提交可证明其已明确列入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治理计划或重点工作的相关材料。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注意绩效目标项目设置要科学合理,能体现数量的要设置数量指标,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要能体现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污染物减排量。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包括项目总论、项目建设条件、污染现状以及处理工艺比选、项目工程方案、项目建设期限和实施计划、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效益分析、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去哪里获取申报表模板?

有资金申请意向的单位可以与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咨询相关政策信息,获取申报表模板。

最后,申请入库只是申请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的第一步,并不是入库就一定会获得资金补助,后期生态环境部门还会根据补助资金额度、项目类别、工作重点等内容确定补助单位与金额。



文章关键词: 先“入库”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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