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第一批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6-04-25 08:24:46   来源:    浏览: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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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财商〔2016〕5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16年第一批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范围: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口岸发展及对促进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影响重大的其他项目。(详见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 项目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各项目单位于2016年5月13日前直接向项目或单位所在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支持理由作简要介绍,于2016年5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初审汇总表、推荐文件等材料(各一式三份)一并报送至市商务委重点项目促进科(联系电话:2804106),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商务委、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过县区(新区)初审的项目按照实地核验、专家评审、会审等程序审定扶持项目,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按照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及拨付扶持资金。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对象:在柳州市(含六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商贸服务业企业,跨区域公司在柳州市注册设立的分公司,在柳州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柳州市(含六县)机关事业单位。    《项目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三)申报企业除成长性企业和新注册企业外,原则上应为统计入库的限额(规模)以上企业。企业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登记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认真配合完成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调查统计、项目跟踪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任务。
    (四)项目具有较强的行业示范和带动作用,除申报指南另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要求申报项目应在2015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启动并完成建设。但一般不包括2015年已建设完成的项目。
    (五)项目投资构成要合理,建设内容要详细。项目计划支出投资应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支持内容,要列明建设内容及详细的数量、金额。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数量和金额,一般不得包含日常办公、乘用车辆购置、企业日常成本性支出等经常性开支。
    (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合法建设手续,工程承建方要具有工程承建资质。要列明项目建设的内容、面积、所购材料的数量、单价、工程造价预算等资料。
    (七)项目支付款项要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1000元以上的支出需要使用银行转账。
    (八)《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中的其它要求。
    四、其它事宜:
    (一)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科室、各申报项目企业应认真学习《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试行)》及《项目申报指南》,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企业进行项目申报,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并按时报送项目申报相关文件材料。
    (三)商务委相关科室要主动做好项目推荐、项目申报及申
报材料的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与商务委相关科室沟通联系,确保项目及材料质量。(项目申报业务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申报指南》第六部分)
    (四)每个项目原则上只支持一次,除上级明确要求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外,对已列入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或已享受各级政府及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已获得各级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未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原则上不受理该单位新申报项目。
    (六)在项目申报及验收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连续三年不受理该单位申报。
    (七)《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及申报指南中的其它要求。

    附件:
    1.2016年柳州市第一批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财商〔2016〕5号)
    3.《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试行)》(柳商发〔2016〕27号)

柳州市商务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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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2016年柳州市第一批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部分 商贸流通业
    一、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在柳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服务业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2016年12月20日前竣工或2016年完成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3.支持内容:项目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场所装修、信息系统建设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或贷款贴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需提供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
    二、乡镇商贸综合超市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在柳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服务业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新建超市经营场所须在乡镇,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且已营业的乡镇连锁店不少于3家;2016年12月20日前建成营业。
    3.支持内容:经营场所建设装修、硬件设施设备、信息系统建设(土地、车辆购置除外)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不少于3家乡镇连锁店的证明材料。
    三、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在柳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基本要求及条件:具备信息化基础;管理制度健全,上年度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3.支持内容:支持信息秤、显示屏、网络信息系统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智慧农贸市场改造前照片2张。
    四、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在柳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在原有农贸市场上推倒重建的;在原有农贸市场基础上为了增加功能扩建的(违章建筑及已享受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贴的不在此范围);2016年12月20日前改造完成。
    3.支持内容: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场所装修、信息系统建设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需提供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
    五、农产品流通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在柳州注册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 基本要求及条件:实施流通项目建设服务农产品主产区连片面积不低于1500亩、服务农户数不低于150户,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
    3.支持内容: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分拣包装、品牌提升。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支持金额不超过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25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申报材料清单中要求的材料外,另需提供相关农产品产地面积、服务农户数等证明材料。
    六、促进消费开展的活动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纳入2016年柳州市促进大众消费系列活动的项目,要求参展企业30家以上或标准展位50个以上;实现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不含协议和意向);农产品单项促销活动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2.支持内容:场地租金、展位费、特装费、展品运输、储存和广告宣传费用等。
    3.支持标准:单项促销活动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4.需提供材料:见申报材料清单。
    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承担市级应急商品储备任务的企业、承担应急工作任务的商务部门。
    2.支持内容:完成2016年市应急商品储备发生的费用(包括应急演练、工作经费)。
    3.支持标准:承担应急商品储备任务的企业补助20万元。
    八、会展业项目
    (一)参展补助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参加由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博览会、展览会、交易会、采购会的企业。
    2.支持内容:展位费及特装、产品运输、广告宣传费用等。
    3.补助标准:按照实际投入的70%给予补助,单次参展不超过5万元。
    4.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展的文件、与主办方参展协议、实景图片等材料。
    (二)论坛、展会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论坛、展会主办或承办企业及相关单位。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成长性好、对主要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具有全国性、全区性、全市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由商务主管部门主导的论坛或大型展会。
    2.支持内容:场地租赁、宣传广告、展位搭建、专家聘请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3.补助标准:直接补贴,单项不超过30万元。
    4.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经商务部门审批或备案文件、参展招揽协议、场地租用合同、展位平面图、宣传广告、实景图片等材料。
    九、服务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服务及信息采集工作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统计部门,2016年开展服务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服务及信息采集工作。
    2.支持内容:服务业限额(规模)以上数据库建设、企业培育、服务、企业信息员培训、企业信息员信息采集费等。
    3.支持标准:
    (1)2016年内每新增一家限额(规模)企业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补助,同时每新增一家给予相应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培育、服务及信息采集费用5000元;
    (2)2016年安排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统计部门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训、服务、企业信息员信息采集费等各5万元,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3万元。
    (3)支持各县区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每年给予重点联系企业信息员信息采集工作补助2400元,各县区商务部门可参照市级标准配套相关经费。
    4.需申报材料:《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十、药品批发企业流通现代化建设
    1.项目申报对象:在柳州注册的药品批发企业。
    2. 基本要求及条件: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管理制度健全,过去一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项目为新建,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
    3.支持内容:药品仓储设施、特种药品配送设备及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支持金额不得超过投资总额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申报材料清单中要求的材料外,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
    (2)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二部分 现代服务业
    一、现代物流业项目
    (一)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项目申报对象:物流园区(基地、中心)运营单位、物流(快递)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在我市物流节点布局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货运型、仓储型和综合性物流运作设施,项目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化为一体,建成后能有效整合周边物流资源,具有较强的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能为周边产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或为我市流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服务。重点支持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立项,已落实建设主体单位、资金来源和项目用地,项目实际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
    3. 支持内容:项目规划设计和勘测、工程建设、配套的物流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或贷款贴息;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2%给予补助,单项不超过10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项目批复(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土地证、设计平面图、项目建设场地及施工实景图片等材料。
    (二)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物流园区(基地、中心)管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或其他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项目投资额200万元以上,已基本建成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应用标准托盘和集装单元、自动拣选、自动存取等现代化物流设施设备,实现仓储物流配送标准化设施。
    3.支持内容:设备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项不超过5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实景图片等材料。
    (三)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物流园区(基地、中心)管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或其他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物流信息平台具备将仓储、货源、车辆等物流产业链上、中、下游资源高度聚合,实现数据接入、车货调度、在线交易的功能,可有效促进物流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物流效率。
    3.支持内容:设备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物流信息系统开发及配套软硬件购买、平台运营维护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项不超过2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相关软硬件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及调试合同、信息化系统开发合同、实景图片等材料。
    (四)快递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在柳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快递企业。
    2. 基本要求及条件:分拨中心、快件处理中心建设总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
    3.支持内容:设备设施建设、购置安装、设备运营调试及维护、配套信息系统研发、软硬件及核心技术购买等。
    4.支持标准:直接补贴;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项不超过3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相关软硬件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及调试合同、经营场地的租赁证明或使用协议、实景图片等材料。
    二、餐饮品牌提升项目
    (一)螺蛳粉品牌工程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注册地在柳州,实际经营三年以上的连锁品牌企业,在柳州市内有自主经营3家门店以上的连锁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2016年在各大城市新开柳州螺蛳粉连锁店,使用柳州螺蛳粉统一商标、统一门头设计的,所经营门店符合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相关证照齐全,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
    3.支持内容:工程建设、装修装饰、设备采购安装、购买经营物资器材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北京、上海市新开直营店补贴5万元/店;省会和其他副省级城市新开直营店补贴3万元/店;其他城市新开直营店补贴2万元/店;在广西以内柳州以外的城市新开直营店补贴1万元/店。
    5.需提供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供,另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项目场地属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者的产权证明)。
    (二)餐饮标准化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承担市级餐饮业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餐饮行业协会和商务主管部门。
    2.基本要求及条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编制行业标准(规范)、商标专利申请、行业信息资料收集与书籍编纂等项目,标准(规范)应通过有关机构评审。
    3.支持内容:餐饮行业标准化建设、商标专利申请、书籍编纂出版、宣传片制作等。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项不超过20万元。
    5.需提供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供。

第三部分 商贸类电子商务创新项目
    一、电子商务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主办方。
    2.基本要求及条件:电子商务园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且入驻/入园电子商务企业50家以上。
另:对经不定期检查3次以上不在园区正常办公的企业全年不予房租补贴;对入驻园区一年(含一年)以上电子商务经营业绩不明显的企业且营业额未达到入驻使用面积(不含公摊)每平米产值(网上电子商务营业额)1万元以上的企业第二年度不予补贴。
    3.支持内容:电子商务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在2016年1月至6月期间,所租用园区办公场地的费用。
    4.补助标准:
    (1)电子商务园区按电子商务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实际办公使用面积(不含公摊面积)每平方米月租金补助20元。
    (2)园区电子商务企业租用的办公面积,按照企业实际入驻园区办公的人数和标准进行核算,即办公面积(不含公摊)平均不超过6平方米/人的标准,标准以外部分不予补助。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电子商务园区规划图、园区土地备案证明、园区运营商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信息对接、培育孵化、会议交流、融资、工商、法律等)相关公共服务证明材料,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园区协议(租赁协议/免租协议书)、园区企业发展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企业交纳保证金凭证、入驻/入园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快递物流企业出货单/快递单清单及统计数据、入驻/入园企业办公场景图片、入驻/入园企业网上销售业绩截图等。
    二、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限额(规模)以上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对列为市重点电子商务项目的电商平台,依托具有产业优势的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及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开设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基于自身产品及购销优势自建或者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建立具有城市代表性、集中化程度高、影响力强的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入驻企业用户需达到200家以上,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前景,网上年交易额达5000万元以上。
    3.支持内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开办费用,电脑、服务器配套设施设备购买或租赁费用,软件开发、服务购买及平台宣传推广相关费用等。
    4.补助标准:直接补贴;按照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项不超过10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与第三方服务企业(机构)签订的电子商务平台搭建协议、平台相关宣传推广协议、平台用户数量截图、平台交易业绩截图、平台相关用户培训证明等。
    三、企业开通“诚信通”补贴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入驻“阿里巴巴▪柳州产业带”的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项目申报开始前已入驻“阿里巴巴▪柳州产业带”,有专人负责运营产业带上店铺。对已开通诚信通但网上店铺无人进行运营和管理的不予补助;个人(非企业)店铺不予补助。
    3.支持内容:入驻“阿里巴巴▪柳州产业带”的企业开通“诚信通用户”所付年费。
    4.支持方式及标准:直接补贴;为入驻“阿里巴巴▪柳州产业带”的企业,按开通“诚信通用户”年费金额的50%给予补助(1家企业只补助1次),该项目由市商务委、阿里巴巴共同授权的“阿里巴巴▪柳州产业带”运营服务商,按要求汇总入驻该产业带企业的相关资料,统一申报。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入驻“阿里巴巴▪柳州产业带”企业“诚信通”年费补贴申请表》(另附)、平台网站及用户页面截图、网络销售业绩截图、快递单号汇总表等。
    四、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各县人民政府或县级电商主管部门。
    2.支持内容:各县按阿里巴巴制定的标准建设“农村淘宝”县级服务中心和“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所产生的场地装修、设备购置等费用。
    3.补助标准:按标准完成1个“农村淘宝”县级服务中心及30个以上“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建设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4.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另需提供:县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签订实施“农村淘宝”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农村淘宝”县级服务中心外观和内部实景照片、每个“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外观和内部实景照片以及对应“村淘”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姓名、所在村点、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联系方式等)。
    五、跨境电子商务项目
    (一)进出口贸易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通过在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开设国际网店以开展国际电商贸易业务的进出口贸易企业。
    2.支持内容:店铺(网站)维护费用、配套设施设备投入、场地租赁费用、企业网络营销活动费用等。
    3.补助标准:单项不超过2万元。
    4.需递交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需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销售截图,电脑、服务器等配套设施设备购买或租赁合同,相关场地租赁合同,海关报关单等出口相关证明。
    (二)跨境电商示范企业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国际网店及开展国际电商贸易业务,外贸直接出口金额超过100万美元,且数据被纳入柳州市统计的出口贸易企业。
    2.支持内容:平台服务费、平台推广费用、外贸店铺(网站)维护费用、配套设施设备投入、场地租赁费用、外贸产品通关运输费用等。
    3.补助标准:单项补助20万元。
    4.需递交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需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销售截图,电脑、服务器等配套设施设备购买或租赁合同,相关场地租赁合同,海关报关单等出口相关证明。

第四部分 口岸发展项目
    一、柳州口岸内河货运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从柳州口岸鹧鸪江码头,武宣双狮、港务所码头起航至港澳(或南沙、珠海、深圳、广州等口岸)的外贸船运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每航次装载货物需有在柳州口岸申报通关的凭证,船舶运力要求在1700吨(含1700吨)以上。
    3.支持内容:往返香港、澳门、南沙、珠海、深圳、广州等口岸进行外贸运输所产生的燃料、运输、劳务等费用补助。
    4.支持标准:每船往返一次补助10万元,全年航线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提供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货物舱单、货物报关单、进出境监管记录等。
    二、柳州口岸硝酸铵装卸平台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柳州市港口码头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具有硝酸铵装卸有效资质,码头环保评估和安全评估均符合要求。
    3.支持内容:增设口岸货物硝酸铵装卸点所需的申报环评、安评及增加部分设施等费用。
    4.支持标准:按实际支出补助,但不超过1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提供硝酸铵装卸项目的环保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及相关费用票据等。
    三、柳州口岸鹧鸪江码头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口岸码头经营企业。
    2.基本要求及条件:符合海关等联检单位查验货物要求;签订叉车管理使用协议。
    3.支持内容:购买查验叉车等设施设备。
    4.支持标准:按实际支出80%补助,但不超过20万元。
    5.需提供材料:除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外,提供相关费用票据等。

第五部分 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请报告(①单位简介:简明扼要,重点说明单位性质、股权结构、从事主要业务、人员构成、经营及财务情况等;②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要说明、市场前景预测、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计划、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的筹措、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③项目主要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④资金申请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2. 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批准文件,或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及用途,项目工作进度计划,项目效益情况等);
    4.项目单位有关证照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等);
    5.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及工程承建资质证件等合法建设手续(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提供);
    6.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申请贴息的项目提供);
    7.经具备资质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会计年报,本年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如无上年度会计年报和纳税证明,须提供近期的会计报表和纳税证明;
    8.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9.申报项目所需的其它材料(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
    10.项目单位承诺书(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第六部分 项目申报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一、市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专业市场建设项目,乡镇商贸综合超市建设项目,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农产品流通建设项目。
    联系人:黄虹 陈健 电话:2630816、2630801
    二、市商务委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促进消费开展的活动项目,应急物资储备项目,会展业项目,服务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服务及信息采集工作项目。
    联系人:李柳萍 韦芳 电话:2632701
    三、市商务委市场秩序科:药品批发企业流通现代化建设项目。
    联系人:邱云芬 电话:2632705
    四、市商务委商贸与流通业发展科:现代物流业项目、餐饮品牌提升项目。
    联系人:李骅 电话:2809202(餐饮品牌提升项目)    韦荣雄 电话:2805197(现代物流业项目)
    五、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电子商务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项目、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企业开通“诚信通”补贴项目、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项目、跨境电子商务项目。
    联系人:陈追节 孙韵和 电话:2631651
    六、市商务委口岸管理科:柳州口岸内河货运项目、柳州口岸硝酸铵装卸平台项目、柳州口岸鹧鸪江码头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联系人:王永华 电话:2630867
    七、市商务委重大项目促进科:项目申报咨询与综合协调。
    联系人:潘佳嘉 黑梦 电话:28041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市财政局商粮贸科:项目申报财政政策咨询
    联系人:覃琳姗 电话:2624010
    九、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城中区2612474  鱼峰区3163301 柳北区2818706 柳南区 3722774 柳江县7212422 鹿寨县6812366柳城县 7612145 融安县8151428 融水县5122344三江县 8612112 柳东新区2671587 阳和新区 351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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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2016年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样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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