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5-18 11:50:34   来源:    浏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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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5 年度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
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装备〔2015〕号)要求,委托我会具体开展 2015 年度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评选工作,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西区内的装备工业(机械、汽车、船舶)企业的工艺、工装及设备改造成果。
    二、评选标准
    申报成果应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自主研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节能降耗等方面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并具有应用和推广价值。
    三、评选程序
    (一)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的技术总结、资料收集、验收及撰写申报材料等工作。先进工艺、工装和优秀设备改造成果按申报表分别填报,其中申报一等奖的项目要求制作多媒体(专家评选会备用)。
    (二)各企业对工艺、工装和设备改造成果分别进行企业内部初评,初评后将推荐意见及推荐等级签署申报表上,于 7 月 20 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一份)汇总报市工信委;
    (三)广西机械工业质量工艺设备管理协会在收到各市工信委推荐的企业申报后做好材料的审查和汇总工作,并根据申报情况拟定评选专家,于 9 月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最终结果将于 10 月下文公布并发放成果等级证书;
    (五)各企业根据推荐结果和实际情况适当奖励获得成果的科技人员。
    四、评选要求
    (一)各企业申报材料重点总结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全面叙述项目采用了哪些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设备改造的主要创新和技术水平。根据需要,可以加页,或者采用简图、照片形式描述。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及应用情况,效益分析要列出计算方式和依据,而且必须真实可信。
    (三)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附有由企业组织的验收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部门的验收报告无效。不合格的验收报告的将不予参评。
    (四)各企业要组织好本企业的初评工作,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要装订整齐,项目名称简洁准确,并由企业对申报的项目提出初评申报意见及报奖等级。
    (五)项目获奖人名额规定为:一等奖 7 名;二等奖 5 名;三等奖 3 名。各企业要根据项目申报等级认真审定申报获奖人员名单及排序,报奖人员应是直接参与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评选确定获奖等级后,按企业审定的人员排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六)各企业的申报材料于 7 月底报市工信委。每项申报成果须缴纳评审费用 500 元,由各市工信委统一代收。项目多的企业可直接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费用转账至:广西机械工业质量工艺设备管理协会(开户银行:交行民主支行,银行帐号:451060702010149033727)。
    五、联系人及地址广西机械工业质量工艺设备管理协会联系人:石宝辉,电话:0771-5627206、13977102835。地址:南宁市民主路 17 号,邮编: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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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西工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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