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77号)

2010-02-23 10:28:10   来源:    浏览:2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产业发展规划

        加快培育生物产业,是我国在新世纪把握新科技革命战略机遇、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区重点发展千亿元产业的一个重要步骤,对于培育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能源自给率、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大做强做优优势产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机遇
        近年来,生物产业在全球迅猛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在金融危机后重振经济的重要选择。自2000年以来,我国生物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0~2008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年均增长达20.45%。2008年我国生物产业总规模近11000亿元。生物产业正在成为我国高技术领域新的增长点。
        我区具有南亚热带的特色生物资源优势和连接西南、华南、中南与东盟大市场枢纽的区位优势,木薯、甘蔗等非粮型能源作物资源在全国名列前茅,已经被国家确定为第一个以木薯等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并推广车用乙醇汽油使用的试点省区。拥有三金药业、田园生化、广西中粮、可口可乐(广西)、易多收生物、明阳生化、梧药集团等一大批超亿元的龙头企业。目前全区包括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中成药、蔗糖、绿色食品和保健品产业、花卉园艺产业、茶业、林业等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生物制造及生物农业在内的生物产业已初具规模。我区已经有多家企业在泰国、越南、菲律宾、印尼、柬埔寨等国家建立木薯甘蔗原料生产基地、育种试验基地和生物能源生产基地,多家科研机构到越南、泰国等国家建立国际中草药种植示范合作等。但是,我区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生物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原创性技术和产品少,高素质人才缺乏,生物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二是生物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措施不完善。三是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机制尚未形成,政策和市场环境不完善。因此,必须通过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市场体系和发展环境,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地方政策,引导和支持我区生物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紧紧围绕生物能源、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医药、生物环保等领域,以机制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优化区域布局,培育龙头企业,努力实现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的新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打造生物质循环经济产业链,使我区的生物产业成为质量效益好、增长速度快、带动效应强的战略性新产业。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运用高新技术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与深度开发,延伸产业链;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作用,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 坚持优化布局和聚集发展相结合。优化我区生物产业区域布局,培育区域增长极,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相对集中的专业园区、产业示范区和重大示范工程,逐步走上专业化集聚发展道路。
        3.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原则。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速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有技术和产品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推进产业化进程。扩大对外开放,面向全国及全世界做好生物产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生物产业的国际化水平。
        4.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生物原料生产要做到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粮。加大推广生物技术改良传统产业生产工艺,使生物资源可持续循环利用,实现节能减排,实现生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10年的努力,力争使我区生物产业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国家前列,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优势生物技术领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生物产业竞争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非粮生物产业基地和泛北部湾地区重要的特色生物产业技术聚集地。到2012年,培育3~5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实现全区生物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到2015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1~2家以上,实现全区生物产业总产值1200亿元。到2020年,培育30家以上产值超亿元的生物产业企业、10家以上产值超10亿元大型生物产业企业集团和2~3家年销售收入在50~100亿元的特大企业(集团),全区生物产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重点发展领域。
        根据我区生物产业发展基础、比较优势和研发能力,坚持做大产业规模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并举,按照产业化、集聚化、国际化发展的要求,重点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生物制造及生物医药等行业,尽快形成广西生物产业的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 
        1. 生物能源领域。加快培育速生、高产高质(高淀粉、高糖分、高含油和高热值)专用能源植物品种,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化种植;开发高效优良生物工程菌种,大力推进发展以薯类、甘蔗、微藻、小桐子、黄连木以及植物纤维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液体燃料产业化,推动发展生物柴油、集中式生物燃气、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生物能源。
        2. 生物农业领域。重点发展动植物新品种培育、转基因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大力发展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物疫苗、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技术研发与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农用生物制品,推进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的产业化开发,促进高效绿色农业的发展;开发动物疫苗以及具有抗病和促进生长功能的微生物药品及其他生物制剂,发展健康种植养殖;着力促进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充分利用生物技术,发掘和筛选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水养殖新技术,选育一批海水养殖新品种,建立种苗繁育基地,加速产业化,推动海水养殖业发展。加快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研究,支持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材料、海洋生物酶等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3. 生物制造及医药领域。加快推进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生物基绿色化学品、糖醇制造产品规模化发展。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糖醇生物制造技术和工艺流程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开发新型高效生物酶制剂,发展生物漂白、生物制浆和生物脱硫等清洁生产工艺,加快生物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
        重点发展现代中医药产业、地方病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建立热带中药资源种质基因库和良种繁育基地,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快繁育种、野生抚育、中药材功能基因的分离克隆和功能分析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发展现代中药材及饮片加工、中药提取、中成药制造工艺等现代中药技术和设备。积极研发对防治常见病和重大疾病具有显著疗效的创新中药、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生物工程药物。推进生物医药研发外包。构建创新药物研发技术平台与产品孵化器,开发一批疗效确切的医药创新产品,提升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生物医药产业。
        4. 生物环保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水处理絮凝剂、混凝剂、杀菌剂及生物填料等生物技术产品,积极推动废水处理、垃圾处理、烟道气处理、生态修复生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支持石漠化防治、水域生态修复、海洋及滨海环境生态修复、矿区生态修复、抗重金属污染、超富集植物等新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二)优化区域布局。
        在生物产业空间布局上,建设“1个国家基地”,“3个核心园区”、“4条产业链”和“4个平台”。“1个国家基地”即南宁生物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3个园区”即以不同资源特色为主的崇左生物产业园、桂林生物产业园和柳州生物产业园,并以基地和园区为基础形成核心区、集聚区、扩展区和外协区。“四条产业链”即淀粉基产品产业链、糖基产品产业链、纤维素基产品产业链和植物药用品产业链,形成生物能源、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基材料、生物化工、微生物制造、糖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生物环保等九大生物制造行业。“四个平台”即两级生物技术创新平台(组建系列的自治区级或国家级生物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产业成果孵化中试平台、生物产业化示范平台和生物产业技术综合信息服务及物流平台。
        (三)完善创新体系。
        1. 加强生物产业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类研究机构、检测机构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科研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形成若干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物工程实验室、孵化器、产品质检中心等科学研究基地。
        2. 加强生物科研基础设施的联网和共享,提高联网科研设施的使用率。鼓励公共服务平台为生物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方式,组建若干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3. 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体系,鼓励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为生物技术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区域服务体系,加快区域技术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人才市场、信息市场等要素市场的建设,加速要素集聚,促进要素合理流动、配置。
        (四)培育生物企业。
        1. 扶持具有规模优势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加快生物产业内外重点行业的整合步伐,推动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一批如三金药业、田园生化、广西中粮、可口可乐(广西)、中海油(南宁)、易多收生物、明阳生化、梧药集团等带动力强、覆盖面广的生物制造龙头企业。
        2. 鼓励中小生物企业的发展。通过重点支持建设各具特色的生物产业基地,带动一大批专业化、特色化的中小型企业,形成生物产业群体,提高基地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四、政策措施
        (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1. 加强生物产业科技人才培养。加大高校生物类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推进大型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博士、博士后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加快培养生物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2. 积极引进优秀生物科技人才。鼓励生物产业科研机构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技术负责人,对聘用国际高端人才的按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通过与国外开展科技攻关的模式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建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1. 自治区组织实施一批生物产业重大研发项目,加大对非粮生物产业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在生物质能源、海洋生物深加工、特色植物成份提取等方面形成多项自有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为生物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 支持生物能源产品开发。对完全可降解生物基材料和生物柴油、生物燃气、颗粒燃料及经批准生产的非粮燃料乙醇等重要生物能源产品开发,广西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3. 建立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生物技术和产品制度。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生物技术和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广西生物产品;对具有特殊性或唯一性的高新技术产品采取邀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生物企业用好《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2008〕116号)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拓宽融资渠道。
        1. 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物产业。鼓励设立生物技术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品种,改进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发展项目、生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利用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贷投入。
        2. 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生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建立起适应新时期下生物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吸引各方资金投入生物产业的良好环境。努力用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制定出台东盟各国资金投向我区生物产业的政策措施。
        (四)扩大开放合作。
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桂台经贸合作等平台,推进生物产业多元化、深层次的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规模,积极引进大项目,加快生物产业国际化进程。
        (五)强化管理创新。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生物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强化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和任务,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推进生物产业发展。
        2.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成立广西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生物产业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政策、技术、项目、投资等咨询工作,对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咨询研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行业自律。
        (六)强化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生物安全监管。
        1. 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建立生物遗传资源信息系统,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调查、评价和利用研究。加强人类遗传资源库和物种种质资源库(圃)及保护场(区)、原生境保护点、试验基地、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工程,收集和保护濒危稀缺等重要生物资源。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出入境查验体系,加强对生物遗传资源出入境的监管。
        2. 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生物安全特别是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评价、检测监测和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御体系建设,完善进境生物安全防范体系,防范转基因生物、微生物菌剂非法越境转移和无意越境转移。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分析和信息交换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防范与应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生物恐怖袭击的能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七)营造良好环境。
        1. 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惩处力度,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
        2. 加强宣传普及工作。加强涉及生物技术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宣传,增强干部和公众意识,扩大社会影响。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生物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生物产业舆论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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