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中小型企业高速发展战略论坛”的通知

2004-04-01 09:23:33   来源:    浏览: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2004]23号

 

关于举办“中国中小型企业高速

发展战略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提出,要全面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环境。随着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日益成长的中小企业再次成为国家的重点支持对象。自此,一个前所未有的中小企业高速成长的时期已经来临。

 

为切实帮助我国中小型企业抓住新机遇,充分运用政策优势,正确规划企业发展战略,帮助中小型企业解决在高速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政策、法规、资金贷款、纳税筹划、协调各级关系等诸多方面给予支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将于2004年5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举办“中国中小型企业高速发展战略论坛”。本次论坛将邀请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与有关政策起草的权威人士、著名经济学家、法律专家等做报告,并现场为参会人员释疑解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1、投融资体制改革与政策取向;   

2、中小企业促进法及“两会”精神给成长中的企业带来哪些新的发展机遇;

3、成长中企业如何运用政策优势做好战略规划与战略决策;

4、国家对中小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和支持;

5、中小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与定位;

6、国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与信贷支持;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

8、新政策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技巧;

9、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自我保护;

10、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11、企业在合法经营中如何做到利益最大化;

12、企业纳税筹划。

                

二、参会主讲嘉宾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负责人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所长

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负责人

5、中国著名经济学家

6、著名律师、法律专家

7、著名纳税筹划专家

                      

附:关于《中国中小型企业高速发展战略论坛》的具体安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代章)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10-82781848,82781849(FAX)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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