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2012-05-03 09:58:19   来源:    浏览:15

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申报2012年度工程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今年职称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市201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和程序
  (一)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人事档案存放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且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省(市、区)地级市以上职改(人事)部门确认的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除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等问题,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根据加强专业管理要求,从今年起,我办不再受理建工类专业的初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要求
(一)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1.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6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10年以上。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0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执行。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填写相关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报市职改办批准。
  三、申报流程
  201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采用广西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系统和书面申报结合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写明申报人姓名、申报职称、所在单位。评审表和登记表可在柳州职称改革网下载后自行打印,但必须装订规范,符合存档要求。
  4、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在个人版中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在提示选择评委会时,请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初级评委会”(18au)。然后生成报送数据文件(电子档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和电子档材料完成后,请提交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二)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必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原件认真进行审核验证,严格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质量关。一是对《评审表》(包括电子档材料)内所填内容要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特别强调对申报者的学历、学制、毕业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等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二是对各种证书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加盖验证印章、验证人签名,以示负责;三是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要进行审议、鉴别。对申报者的成果、业绩和业务水平与能力要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申报。
  今年对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交的电子档材料,暂不需各单位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单位版”录入相关信息。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直接将个人版数据文件连同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9月1日至9月30日为我办接收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办公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专业工程系列职改办(文昌综合楼529室);联系电话:2825165。
               

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关键词:关于申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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