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1-20 09:33: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132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精神,为加快推动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过程

(一)2020年11月9日,根据自治区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上作了批示,请我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自治区有关单位及各市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批示精神,我厅立即组织人员着手编制《规划》,及时成立了由汽车处及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组成的编制组。

(二)2020年12月—2021年3月,编制组到各有关设区市以及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等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摸清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理清了发展思路,明确了发展重点。经实地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编制完成《规划(初稿)》。

(三)2021年3—4月,完成初稿后,多次与各相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等企业对接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2021年4月1日,我厅就《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各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4个相关部门意见。

(五)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我厅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4月12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上评审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原则通过规划评审。

(六)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我厅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4月20日呈报费志荣副主席。4月22日费志荣副主席批示:“可提交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审议”。

(七)2021年6月22日,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我厅根据指挥部成员单位意见再次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11月24日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八)2021年12月1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会议精神,我厅对提请审议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规划(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1.发展现状

一是整车产量快速提升。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从零起步,“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达到31.6万辆。其中,2020 年产量达到18.9万辆,国内新能源新车占有率为 13.8%,一举跨入新能源汽车产销大省行列。

二是产业发展形成集群。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集聚在柳州、南宁等地,初步形成以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及生产格局,拥有8家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南宁乾元新能源乘用车项目、广西宁达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正加快建设。

三是配套体系不断完善。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体系,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项目布局,以三大核心部件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体系不断完善。

四是品牌优势初步显现。拥有上汽通用五菱新宝骏 E100/200/300/300plus平台系列产品、五菱宏光MINI EV;东风风行S50EV、菱智M5EV;广西汽车集团S100系列纯电动轻型客车和EV50纯电动厢式物流车;桂林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比亚迪)K系列新能源公交车、V3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等产品。其中,五菱宏光MINI EV已成为国内年度销量第一的新能源车型。

2.面临挑战

一是竞争更加激烈。

二是技术延伸拓展。

三是核心价值转移。

四是服务方式转变。

3.发展机遇

一是政策环境利好。

二是产业融合发展市场广阔。

三是技术变革拓展发展空间。

四是创新驱动改变商业模式。

五是新兴市场孕育新的增量。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方向,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构建高质制造、高端服务的新型生态体系,加快推动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主导,创新驱动。

二是龙头带动,重点突破。

三是政府引导,政策引领。

四是开放合作,协同发展。

3.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和产业链核心零部件配套生产基地。

一是生产规模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汽车新车产销量超 100万辆/年,占汽车新车产销总量30%左右。

二是产业链体系基本建成。全面打造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70%以上,初步形成零部件到整车的全产业链生产体系布局。

三是研发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及试验检测能力显著增强,新能源汽车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四是智能网联国内领先。实现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跨行业融合取得突破,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五是生态环境逐步完善。充换电服务网更加便捷高效,“十四五”期间,新建公共充电桩8万个,新建自用充电设施14.7万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新增45万辆以上(其中,到2023年底新增28.2万辆以上)。

(三)产业布局。

支持以柳州新能源汽车城(基地)、南宁新能源汽车城(基地)、桂林新能源商用车基地、玉贵(玉林、贵港)新能源商用车基地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基地建设。以整车为龙头带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适时打造集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充电设施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基地,形成广西“四基一链”(四大整车基地+核心零部件全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布局。

(四)构建新能源汽车新型生态圈。

一是集群发展生态圈。以整车为龙头、以核心零部件为支撑,打造高效、优质、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提升广西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

二是协同创新生态圈。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构建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机制,推进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发展。

三是智能共享生态圈。基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车路网发展,依托“车—路— 网—云”四维协同,打造共享生态圈。

四是应用服务生态圈。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生态圈,加快实现城市公交电动化,创新应用环境,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共享服务体系。 

(五)实施六大工程。

一是核心技术重点攻关工程。进一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攻关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

二是壮大集群强链补链工程。重点发展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三电系统”以及无人驾驶系统、智能网联车机、控制器、显示屏等“新四化”零部件产品。

三是智能高效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路网设施、氢能基础设施等建设。

四是跨界融合协同创新工程。把握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趋势,大力推动跨行业、跨系统、跨领域的融合创新。

五是创新应用扩展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汽车服务业,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动汽车消费更新升级。

六是百项重点投资工程。聚焦整车制造、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子控制、智能化与网联化系统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人才保障。

四是创新公共平台。

五是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六是加快推广应用。

四、意见采纳情况

2021年4月1日,我厅向各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14个自治区相关单位发文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47条,其中采纳44条,未采纳3条,未采纳意见主要涉及产业布局,已作出合理说明。梧州、防城港、河池、贺州、来宾等5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科技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7个单位无修改意见。



政策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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