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柳州市人才学历提升奖励的通知(试行)

2022-12-26 09:25:31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84


关于申报柳州市人才学历提升奖励的通知(试行)


 柳人社规〔2022〕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做好我市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学历提升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1)柳州市本级、五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广西科技大学、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以及上述单位在柳登记注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属子公司。

(二)奖励条件

在奖励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在柳参加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在职期间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于2022年4月28日(含28日)之后取得学位并在柳继续工作满3年。

(三)奖励标准

按照博士6万元、硕士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程序

学历提升奖励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事先在手机上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

(一)个人步骤

申请人在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上的“人才服务”—“学历提升奖励申请”服务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提交申请;申报信息将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

(二)用人单位步骤

用人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审核并上传公示证明材料。申报信息按以下路径推送至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的申报信息推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审核部门步骤

各审核部门对本单位主管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办理。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二)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国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入学年份至取得学位后三年期间的缴费证明)。

四、时限要求

学历提升奖励申报常年受理,按季度审批。每年的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为季度截止申报日。用人单位每个季度截止申报日前提交的申报信息,各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季度截止申报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审核、公示。

五、补助发放

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中心按申报途径将资金拨付到对应审核部门;各审核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各审核部门、用人单位应在拨付资金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凭证上传系统。

六、管理和监督

(一)人才奖励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日常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由各主管审核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以及相关审核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申请和冒领人才奖励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取消后续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奖励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七、其他

给予个人的奖励为税后所得。市人才中心将奖励资金和补贴税款一并逐级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审批结果及时将奖励发放给申请人,并按奖励金额与补贴税额之和的偶然所得税纳税率履行代扣个人所得税职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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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下载:柳人社规〔2022〕14号关于申报柳州市人才学历提升奖励的通知(试行)-盖章.pdf

政策解读:《关于申报柳州市人才学历提升奖励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文章关键词: 人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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