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占数字经济新赛道 老工业基地蹚出“太原模式”

2023-03-29 09:29:14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余娜    浏览:89


  3月25日,山西省太原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上线仪式在太原晋阳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此次共有三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正式上线,分别是太原锅炉、太原酒厂、山西煤机。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是工业互联网的“中枢神经”。二级节点通过标识编码和解析,赋予每一个产品、零部件、机器设备以及唯一的“身份证”。2018年以来,我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速建设。截至目前,全国二级节点数量达270余个。2022年,太原新建太原锅炉、太原酒厂、山西煤机3个二级标识解析节点,在产业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

  抢占数字经济新赛道

  作为国家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重点城市,太原统筹推进“四化”,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积极抢占数字经济新赛道,在“数字山西”布局中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顶层设计完善。据了解,太原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太原市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太原市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2023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实现路径更加清晰。设置总规模45亿元的发展资金,在用地用能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数字底座”坚实。数据显示,太原已累计开通5G基站1.3万座,实现5G网络、千兆光纤全覆盖,5G建设质量和速度位列全国第一方阵,打通了经济发展的信息“大动脉”,迈入国内先进计算一线城市。太原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家超级计算(太原)中心的开通运行,为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基石。

  “标杆示范”引领。聚焦资源共享、融通发展,太原搭建了完善高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1个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的良好生态逐步形成。103户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4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和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8个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38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及标杆,引领带动工业数字化转型纵深推进。

  “飞轮效应”显现。工业互联网赋能高质量发展,太重集团5G远程挖掘机、中来5G智慧工厂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落地,探索出了数字应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路径;数字经济“以虚促实”,六条千亿级产业链持续做大做强。数据显示,2022年太原位列数字经济发展百强城市第33位,工业增速全国省会城市第六,中部省份城市第一,在转型发展上蹚出了老工业基地的“太原模式”。

  八大举措推动创新发展

  在3月25日举办的“2023全国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暨太原工业互联网发展大会”上,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刘书林发布了太原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政策。

  刘书林介绍,太原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每年安排20亿元科技创新资金、10亿元人才发展资金、10亿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5亿元新动能发展资金,在工业互联网企业数字化改造、企业上游上平台两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软件产业创新平台、人才队伍等八个方面重点支持推动工业互联网不断创新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太原支持企业开展改造升级,建设区级、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超过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对建设已完成国家节点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每个节点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三年每年按照节点实际运行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运营推广补助。对接入太原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解析节点的企业,标识年度解析量不少于5万条,且解析量在并排名前50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开展工业互联网暨两化融合诊断评估,采取先说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业互联网诊断评估,每户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按项目给予不超过软硬件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根据企业的业务、数据、设备商云成效,开展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对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给于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支持两化深度融合发展。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每户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移动物联网、企业上云、软件成能力、新型信息消费、网络安全技术等试点示范企业、典型案例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对新获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5万元。

  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对重点软件企业落户发展数字化产业投资给予奖励。对软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研发投入、相关软件服务能力认证给予奖励。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形成核心支柱知识产权并快速产业化的应用系统、工业APP软件研发光应用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给于一次性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培育数字人才队伍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高技能人才施训基地。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00万元,对考核评估优秀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在太原申报并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工程的单位,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

文章关键词: 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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