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02-18 10:02: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浏览:16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广西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

(三)《广西科研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桂科监字〔2021〕11号)

(四)《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办创〔2017〕25号)

(五)《广西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53号)

(六)《广西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科计字〔2021〕194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68号))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8章43条。

第一章 总则。阐明办法的出台背景及制定依据,明确了专家库和专家库系统的定位及建设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厘清了自治区科技厅、专家库运维机构、专家库使用单位以及专家推荐单位的职责权限。

第三章 专家入库与聘任。明确入库专家的条件,对入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将专家分为技术类、管理类、战略咨询类、财务类。专家入库主要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交换共享三种方式。规定了专家应享有的七项权利、应遵守的七项义务和十项纪律。

第四章 专家库运行与维护。强调专家库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原则与要求。要求专家库运维机构应拓展专家信息采集和更新渠道,做好专家信息的动态管理,建立专家分类标识体系。专家信息实行定期更新机制,在库专家可根据个人情况随时登录专家库系统更新本人信息。

第五章 专家抽取与使用。专家选用采用随机抽取和择优选取两种方式。专家受邀参与评审、评价、论证、咨询等科技管理工作时,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符合回避情形的,专家应当主动申明回避。

第六章 专家评审工作要求。强调专家评审时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及工作规范,要求专家必须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评价。专家库运维机构、专家库使用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专家信息的安全。规定了专家库使用单位的六种违规情形。建立完善评审专家日常评价与年度评价机制。日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由专家使用单位在每次评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评价由专家库运维机构汇总日常评价情况后予以综合核定,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专家,取消专家资格2年。

第八章 附则。明确了自治区科技厅具有最终解释权及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三、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0771-2618455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


政策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关键词: 专家 建设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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