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可获补贴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于4月30日前申领

2024-03-25 11:26:25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李汶璟    浏览:148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李汶璟)3月2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可申领社保补贴、就业补贴,其中,就业补贴2000元/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于4月30日前提交材料申领补贴。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可以申领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已按流程申报且尚未享受足12个月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此次也可申领。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享受本次补贴。

本次补贴时段为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在申报时间前已连续缴费的,可从缴费第1个月起申报,最长12个月。

具体标准是,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用人单位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

就业补贴方面,用人单位为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满6个月,按2000元/人的标准补贴。

据悉,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已按我市企业录用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本项补贴;已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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