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落实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及发展建设部署安排,院士工作站已列入自治区厅局级科技创新平台“白名单”,类别定位为“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需重新进行制度设计。
(二)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以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对院士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优化自身建设需要。2024年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站管理办法(修订)》(桂科规字〔2024〕2号)以来,在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定位不够聚焦、成果转化导向偏弱等问题,亟需优化运行机制。
二、总体目标
聚焦充分发挥“两院”院士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广西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深入开展长期稳定合作,联合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快提升我区产业创新能力,切实把科技人才势能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六章二十条:
| 章节 | 主要内容 |
| 第一章 总则 | 明确制定目的、院士工作站定义、院士范围、建设原则 |
|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 厘清科技厅、归口推荐部门、承建单位三方权责 |
| 第三章 登记备案条件与程序 | 规定准入门槛、院士在站要求、备案流程 |
| 第四章 运行管理 | 建立年度报告、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 |
| 第五章 支持政策 | 明确分类分档支持方式 |
| 第六章 附则 | 解释权归属、施行日期、新旧衔接 |
四、重点把握
(一)明确院士范围。院士仅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参考相关省市做法,聚焦两院院士有利于提升平台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突出成果转化导向。明确院士工作站为“厅局级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平台,绩效评估重点考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经济效益等实效,引导工作站从“建站挂牌”转向“产出实效”。
(三)强化实质性运行。要求承建单位“运营1年以上”、“主要办公和研发场所设在广西”、“建立研发投入独立核算体系”,从源头保证建站质量。
(四)实行精准支持与动态管理。对新备案以及评估等次为优秀、良好的工作站,通过广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予以支持。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不合格且整改期满后复评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备案。
五、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
万春彤 0771—2622013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运维单位:广西柳州市人才集团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301号
ICP备案号:桂ICP备 06011433号
电话:0772-2827563
传真:0772-283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