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基地的管理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健全我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参照中央科技委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广西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关于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规划,我区于“十四五”启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并先后印发《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桂科高字〔2021〕90号)、《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桂科委办发〔2025〕11号)等政策文件,新建了一批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并将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为广西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通过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助力高水平创新型广西建设。为进一步健全广西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在总结前期广西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转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家及外省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通过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设流程、运行管理机制、绩效评估、支持举措等内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高效、协同、联动、共享创新体制机制。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建设、运行、评估、支持、附则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出台背景,明确中心的定义及建设原则。
第二部分,职责。明确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共建单位的主体和职责要求以及中心的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建设。明确中心的建设领域、申报条件、组建流程和命名规则。
第四部分,运行。明确中心理事会、技术委员会、中心主任的职责和要求,说明人员聘用制度、分配激励机制、资金拓展渠道、开放合作机制、技术创新服务、安全生产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年度报告制度、报批事项等内容。
第五部分,评估。明确绩效评估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等级,撤销条件,追责要求等内容。
第六部分,支持。明确在科技项目、科技金融、政策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举措,鼓励各主体加大支持,多元投入。
第七部分,附则。厘清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序列两类平台管理依据,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三、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0771—2610191。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运维单位:广西柳州市人才集团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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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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