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为室内污染评价标准立规矩

2020-06-29 17:00:45   来源:    浏览:98

2020-06-29 14:25:33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   作者: 何佳芮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装修装饰以及雾霾等内外原因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问题越发严重,使得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室内空气质量。但如何有效检测、评判室内空气质量对健康的影响,目前尚没有标准。6月24日,在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举办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的专家评审会中,国内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通过终审,即将出台,有关室内空气污染评价标准的空白或将被填补。

“此前,多部门都相继出台过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规范,但这些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大部分年限较久,无论在指标和限值方面都需要依据最新的科学依据进行修订。”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副所长周连表示,目前国家还未出台新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根据江苏情况制定相关的“团体标准”非常必要。

周连说,此次拟出台的《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重点针对住宅、办公和学校三类场所。“相比国标,此次标准在实际应用效果的基础上,关注应用场景内可能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各个环节。首先要在每类场所中区分自然通风和使用集中空调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场所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指标危害程度、检测技术难易程度等,再按照指标不同级别和达标数量要求,对室内空气健康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定级。”

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表示,室内空气环境治理的市场非常大,江苏至少有上千家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或企业,室内环境治理市场鱼龙混杂,单以空气质量治理的平方价来看,从5元到200元不等。某些机构为了抢夺市场,甚至不惜以5元每平方的治理价格“浑水摸鱼”。该项团体标准的出台旨在约束规范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的行为,让公众消费者享受高品质服务。

据了解,《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是国内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的团体标准,由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提出并归口,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大高校参与起草制订。该标准适用于江苏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申请与评定工作。


文章关键词: 江苏率先为室内污染评
声明:本网站是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府公益性网站,因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301号                          ICP备案号桂ICP备 06011433号
电话:0772-2827563         传真:0772-283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