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03-23 09:33: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106

近日,广西出台了《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各省区市之间人员流动跨度加大,政务服务跨区域办事的需求增强,推行更深层次异地通办模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2020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指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明确了“跨省通办”的要求、重点任务、办理的业务模式、服务支撑和保障措施,为起草《实施方案》提供总体框架和依据。

2020年9月起,广西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河池市、百色市、来宾市、崇左市等12个市分别与广东佛山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江门市、清远市、云浮市,贵州省黔西南州、黔南州,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永州市等11个市开展“跨省通办”合作,制定出台《实施方案》,能有效优化和规范“跨省通办”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二、“跨省通办”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巩固提高2020年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成果,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建立完善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等配套制度,逐步扩大通办事项范围和地域范围,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三、推进“跨省通办”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是编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二是积极推进市级“跨省通办”;三是稳步推进省级“跨省通办”;四是拓展深化区内通办。

四、“跨省通办”有哪些通办模式?

一是“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程网办。二是“异地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建立“异地受理、属地办理”通办模式,同时探索“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三是“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四是“一机通办”,各级各部门利用政务服务“无人超市”自助终端开展“跨省通办”。

五、如何保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统筹协调,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之外组织编制并发布广西“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治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加强系统间上下联动和部门间协同配合。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及时推动优化调整相关政策。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和解读引导。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及时公开,利用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做好有关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等工作,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系统、各级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等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政策链接: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关键词: 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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