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企业增产增效奖补的通知

2022-09-07 09:53: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浏览:72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企业增产增效奖补的通知


桂工信综合〔2022〕617号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发〔2022〕13号)、《关于2022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办发〔2022〕8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二、三、四季度企业增产增效奖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有增长潜力企业扩大生产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发〔2022〕13号)第五条第20点。

《关于2022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办发〔2022〕8号)第三条第10点。

(二)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广西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属于产值排全区前110家工业企业、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

2.2022年一季度、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较去年同期均实现正增长;

3.从2022年二季度开始,申报期(2022年X季度)单季度工业总产值较去年同期增长15%以上(含15%);

4.从2022年二季度开始,申报期(2022年X季度)单季度工业用电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含10%)。

(三)补助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当季度工业总产值较去年同期的增量,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1);

2.2022年×季度企业工业总产值情况表(1)(见附件1-2);

3.2022年×季度企业工业用电量情况表(见附件1-3);

4.自备电厂发电量佐证材料(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能源加工与转换利用表;仅需有自备电厂用户提供);

5.转供电单位与非电网直供企业用户电费分割单(需加盖两方公章,仅非电网直供企业用户提供);

6.企业用电补充说明(见附件1-4,仅需有自备电厂用户、非电网直供电企业用户提供);

 7.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供电部门审核材料。

(五)申报程序

1.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申报;

2.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收集申报材料1—6;

3.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

4.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供电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或将审核材料加盖公章。

5.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申报材料1—7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6.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奖补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

7.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名单及金额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计划,各市县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二、支持困难重点企业恢复正增长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发〔2022〕13号)第五条第20点。

《关于2022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办发〔2022〕8号)第三条第11点。

(二)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广西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属于产值排全区前110家工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

2.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负增长;

3.申报期内,2022年X季度工业总产值累计增速(从2022年1月开始计算)在年内首次实现扭负为正。

(三)补助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申报期月末累计工业总产值(从2022年1月开始计算)较去年同期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季度支持困难重点企业恢复正增长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1)。

2.2022年×季度企业工业总产值情况表(2)(见附件2-2)

3.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部门审核材料。

(五)申报程序

1.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申报;

2.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收集申报材料1—2;

3.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

4.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或将审核材料加盖公章。

5.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申报材料1—3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6.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奖补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

7.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名单及金额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计划,各市县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三、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励

(一)政策依据

《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发〔2022〕13号)第二条第7点。

《关于2022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办发〔2022〕8号)第七条第21点。

(二)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广西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申报期(2022年X季度)单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

2.申报期(2022年X季度)单季度实际缴纳工业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实现正增长;

3.在申报期(2022年X季度)有未到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且该贷款未享受“桂惠贷”贴息或其他贴息财政补助。

(三)补助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期(2022年X季度)单季度企业实际缴纳工业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增量的40%给予最多不超过3笔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申报期实际发生利息总和,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季度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励申报表(见附件3-1);

2.2022年×季度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2);

3.第三方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申报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及利息);

4.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税务部门审核材料。

(五)申报程序

1.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申报;

2.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收集申报材料1—3;

3.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

4.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或将审核材料加盖公章。

5.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申报材料1—4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6.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奖补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

7.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名单及金额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计划,各市县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四、工业物流补助

(一)政策依据

《关于2022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办发〔2022〕8号)第八条第27点。

(二)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广西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属于产值排全区前110家工业企业、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

2.2022年二季度当季工业总产值实现正增长。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企业2022年第二季度工业增值税销售发票开票金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此项奖补采取“免申即享”方式,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五)下达程序

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增长贡献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核实意见,拟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奖补金额。

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名单和金额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计划,各市县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五、申报时限

(一)若申报期为2022年第二季度,则需在2022年9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若申报期为2022年第三季度,则需在2022年10月2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若申报期为2022年第四季度,则需在2023年1月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请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报送无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请各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确保不出现数据计算错误、数据填写错漏等问题;保证奖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联合相关单位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建立台账归档以备抽查。

(三)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申报材料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各市正式申报文走OA系统公文程序,另上报材料务必按照电子件目录(见附件5)、纸质件目录(见附件6)顺序及命名要求进行汇整,电子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刻录成一张光盘,纸质件编印成册附“光盘”寄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散乱件缺漏件不作收取。

联系人及电话:叶子琪,0771-8095231。

邮箱:zhc@gx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9室,邮政编码: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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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2年×季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申报表

1-2.2022年×季度企业工业总产值情况表(1)

1-3.2022年×季度企业工业用电量情况表

1-4.企业用电补充说明

2-1.2022年×季度支持困难重点企业恢复正增长奖励申报表

2-2.2022年×季度企业工业总产值情况表(2)

3-1.2022年×季度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励申报表

3-2.2022年×季度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情况明细表

4.2022年6月产值排全区前110家工业企业、2021年广西工业龙头企业、2021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广西规上制造业企业名单

5.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材料电子件目录

6.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材料纸质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5日  


文章关键词: 增产增效 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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