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科创示范带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05-24 09:08:27   来源: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113


柳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科创示范带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柳北政发〔20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中的重要战略支撑作用,依据《柳州市建设“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市科技局和柳北区政府充分落实“局区会商”机制,计划协同打造柳北区科创示范带,推进科创“六个一”工程,以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引领,加快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强化创新型功能区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引领,激发创新活力,现结合柳北区及科创示范带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鼓励科创示范带内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对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1)基础奖补:对本年度已获得柳州市企业自主研发经费基础奖补的企业,柳北区追加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柳州市补助额度的20%,该项奖补每家企业同一年度不超过10万元。(2)入统奖补:对首次归集企业自主研发经费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每家奖补1万元,入统奖补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企业需完成年度研发统计各项工作,会计科目中需要有研发费用科目,同时做好研发辅助账。(3)增量奖补:对本年度已获得柳州市企业自主研发经费增量奖补的企业,柳北区追加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柳州市补助额度的20%,该项奖补每家企业同一年度不超过10万元。以上奖补名单均以柳州市科技局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公示为依据。(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柳北税务局、科创服务中心)

二、支持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

1.加强科创示范带内科技企业梯队培育力度,对首次进入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每家企业1000元。

2.进一步激励科创示范带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力,高新技术企业激励政策按《柳北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暂行办法》(柳北政办发〔2017〕52号)继续执行。

3.加快培育示范带内企业创新成长为瞪羚企业。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柳北区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住建局、商务局、工信局、区财政局、柳北区税务局、科创服务中心)

三、着力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科创示范带内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平台建设力度。经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的企业,按级别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企业获得同级别平台的,只享受一次奖励)。(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科创服务中心)

四、加快促成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科创示范带内企业推动技术改造及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申报成果转化项目,对于获得自治区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万元。(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科创服务中心)

五、推进企业科技孵化器提质增效

鼓励科创示范带内企业建设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科创服务中心)

六、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支持科创示范带内科技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对首次“上规入统”的企业,在现有上规入统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给予3万元奖励。(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科创服务中心)

七、鼓励知识产权申请

鼓励科创示范带内企业积极申请知识产权,对获得当年获得知识产权授权的企业,于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发明专利3000元/件,实用新型和软件著作权专利1000元/件。(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科创服务中心)

八、鼓励企业引育科技型人才

鼓励科创示范带内及《柳北区产业重点企业名录》内企业引育科技型人才,给予引进E类以上产业人才(团队),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且在柳北工作满3年的,按照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引才奖励,且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科创服务中心)

九、全面推进科技招商

鼓励科创示范带内业主作为招商主体,积极引进科技型企业入驻示范带,在合同租期内引进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的,分别按0.1万元、2万元、5万元标准按引进家数累计,给予业主单位招商奖励。(牵头部门:科创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投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十、附则

1.本政策措施中扶持的经济主体指在柳北注册、在柳北区税务局缴税,且注册地在科创示范带内的企事业单位。

2.科创示范带四至范围为:南至文昌大桥、北至凤凰岭大桥、东至滨江东路、西至跃进路,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

3.柳北区科学技术局按年度统计当年奖补资金,并于次年实施奖补,若奖补总额超出次年预算总额的,按相应比例调减奖补标准。

4.本政策措施由柳北区科学技术局、柳北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5.本政策措施执行年限为2023年5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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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柳北政发〔2023〕6号 《关于支持科创示范带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章关键词: 科创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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