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发改涉企政策明白卡第13期 ——节能专项资金篇

2023-10-12 17:04:31   来源:柳州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136

为深入推进全市节能工作,加快资源节约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均会联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开展时间以当年度申报通知文件为准。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支持循环经济建设;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设备推广运用、开发项目。

(二)支持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三)支持研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节能新技术,鼓励支持生活节能、汽车节能等其他领域节能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

(四)支持公用建筑节能,公用建筑节能普查及节能方案编制,补助公用建筑节能工程建设。

(五)支持我市机关团体、单位、个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相关工作。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方式。

三、资金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相关规划,列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已获市级其它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请补助资金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项目申报材料

      1.柳州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简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重要性和迫切性说明、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节能效果、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前期工作计划实施时间等。

      3.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保证书。

五、业务科室及咨询电话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0772-2660209

文章关键词: 节能 专项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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